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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建办〔2007〕206号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
2008-03-07 10:56:56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反映全市建设局系统的主要工作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局系统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及时向各级领导和市民反馈建设信息以取得支持和理解,努力扩大局系统在全社会的影响,推动我市城市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把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城市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信息宣传是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城市建设方针政策的有效途径,是推进新时期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尽管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利用政务信息、网站信息和新闻媒体等渠道,认真宣传我局的工作,为城市建设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但总的看,信息宣传工作与当前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还有较大差距,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信息服务能力不强、宣传渠道不宽、信息宣传质量不高、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各处室、各单位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市建设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信息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大力度,不断提高城市建设信息宣传工作水平。通过信息宣传,凝聚力量,努力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关注、舆论支持城建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理清思路,明确推进城市建设信息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我局中心工作,坚持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决策、促进工作落实和正面宣传为主原则,努力加大信息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宣传质量,全面及时地反映全市建设系统的工作成果与精神风貌,树立和展现局系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为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要继续抓住“三重”、“两点”。“三重”即重点部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两点”及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关注、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热点”和“焦点”。对于我局来讲,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与交通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与城中村改造、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建筑节能、城镇房屋拆迁、文明施工与扬尘治理、拖欠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等,都符合“三重”“两点”,凡与上述工作有关的单位和部门都属于重点部门。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本部门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以及解决“热点、焦点”问题上采取的措施;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有重大意义和影响的事件;本单位、本部门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本单位、本部门认为应当向上级反映的其它问题。
    三、加大力度,推动全市城市建设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宣传保障措施。要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舆论也是环境”的观念,切实重视和加强建设信息宣传工作,真正把信息宣传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同步考核、同步推进。要实行信息宣传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认真抓,主管处(科)室牵头抓,有关单位支持配合具体抓,努力构建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大宣传格局。要提供相关保障,安排旁听有关会议,订阅学习资料,提供必要办公设施和经费支持,为信息宣传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编辑、组织新闻采访等提供便利。
    (二)强化人员培训,抓好城市建设信息宣传队伍建设。要注重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培养一批热爱信息宣传工作、新闻敏锐性强、有较好文字功底的通讯员,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城市建设信息宣传队伍。信息宣传工作统一归口局办公室信息中心管理,并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及撰写、编辑、上报、审查、通报等日常具体工作。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信息宣传联络员,负责信息宣传工作,逐步建立一个稳定的信息宣传员网络。要定期组织信息宣传人员参加新闻理论、信息采编、摄影摄像知识等专业培训和参观学习,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开阔眼界,提高信息采编、宣传策划等能力,更好地担负起信息宣传工作的重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信息宣传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信息发布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涉及城市建设重要事件、重大活动,信息中心要组织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发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坚持报送机制。按照实事求是、快速高效、安全保密和责任追究原则,及时、准确上报经验性、调研性、建议性和问题性等信息。紧急信息按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迅速上报,避免和消除漏报、迟报、瞒报、谎报的现象。严守政治纪律,严格报送程序,所有上报信息,均应报主管领导审批。三是实行通报制度。局信息中心定期通报信息宣传工作要点,每月通报一次各单位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年终进行统计汇总和排名通报。四是落实奖励制度。要根据实际建立信息宣传工作奖励政策,对信息采编和撰稿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动员全体人员参与到宣传工作中来,逐步形成人人重视、全员参与的大宣传格局。五是完善协调机制。信息中心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经常性沟通和通联协调,定期通报宣传重点,主动提供新闻线索,共同策划报道方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记者的“外脑”作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
(四)创新工作思路,开创城市建设信息宣传工作新局面。
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工作思路,本着有利于塑造和展示我局良好形象,有利于促进城市建设工作的原则,通过切实的宣传手段和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尤其对事关群众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系统形象的工作,要密切关注,及时反映,搞好引导,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要改变过去一般性情况的信息多,有数据、有分析、有分量的信息少;被动宣传多、主动宣传少,会议宣传多、深度宣传少的局面。继续办好简报和网站信息等现有信息宣传载体,并不断提高质量,逐步形成利用政务信息、新闻媒体、网络媒介等载体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报道城市建设的宣传新格局,不断开创全省城市建设信息宣传工作的新局面。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信息   宣传   意见
  石家庄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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