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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促进和谐行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7-03-30 10:17:08

                                                    石建〔2007〕06号

各县(市)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在“实现更快更好发展、构建和谐石家庄”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省市和建设厅“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市建设局决定,在全市建设系统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村镇、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法律进工地、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公共场所、法律进学校“法律八进”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是“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一项主要任务,也是引导和促进公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对于发挥普法工作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省会更快、更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全市建设系统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行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并贯穿“五五”普法全过程,在建设系统掀起学法用法热潮,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公民和法律意识;引导建设行业所涉及的企业、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行业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实现更快更好发展,构建和谐石家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大力开展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尽义务、明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使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信用、权责统一。具体要落实五项措施: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公务员队伍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带头学法、自觉遵法、忠实执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二要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三要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逐步实现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四要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对各级部门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促进各级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五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五五”普法期间,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工作者”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争创和评选活动。
      (二)开展“法律进村镇”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建设局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通过组织向村镇居民免费发放《河北省村镇民居建筑设计方案》,制作展板在全市村镇巡回展出活动,积极帮助农民群众解决村镇建设无规划、农民建房设计不合理等问题;二是加强对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的技术指导,面向创建单位和广大农民免费发放《河北省文明生态村规划建设技术指导》,促进和保障村庄规划、房屋建设、庭院整治、绿化净化、改水改厕、道路建设合理有序进行。各县(市)建设局要根据职责,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围绕村镇规划建设的有关涉法事项,将建设法定程序、强制性规范、注意事项、常规技术知识等内容,以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向农村地区赠送力度,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并不断强化村镇建设执法。
      (三)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各县(市)建设局、局各处室和局属个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房屋拆除、建设监理、招标代理等各类企业管理需要,一要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注册建筑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建设法律法规,努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提高依法经营水平和执业水平,使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状况得到扭转。二要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三要开通“职工维权热线”,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要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五要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六要加强引导和督促,争取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各企业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关系。
      2、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根据省统一部署,“五五”普法期间,全市二级以上建筑企业都要建立职工法制学校。
      3、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4、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以建筑工程承发包为重点,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抓好房地产开发市场和建筑市场(含市政)的规范整顿活动。围绕建立市场诚信体系,房地产开发市场要深入开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严厉打击野蛮拆迁、擅自变更规划、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抽逃注册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无证或超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服务。建筑市场(含市政)要深入开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促进建筑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有序;有形建筑市场内都要设置固定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建立法律材料索取处和法律咨询台,配备专兼职法制宣传员,为群众维权提供便利的法律咨询服务。
      (五)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要将“法律进工地”主题活动作为建设系统“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针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农民工学习法律知识,遵纪守法,逐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落实三项措施:一是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建设领域用工单位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用工单位要将农民工法制教育作为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建立农民工学法用法制度,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二要加强对用工单位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继续探索开办民工学校,创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三要继续开展向农民工赠送法律图书、免费开办有关法律知识培训等送法到工地活动,设置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加强面向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
      (六)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大力开展针对社区的安全用气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社区居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要利用“12319”便民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宣传教育群众“学法律、讲权利、尽义务、明责任”,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促进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七)开展“法律进公共场所”活动,提高公众的资源和环境意识。要加大对依法保护管理风景名胜区的宣传力度,在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的法制宣传设施,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组织开展有奖问答、法律咨询、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保护公共资源和公益设施的浓厚社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使资源保护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共建共管的积极性,深入推进对风景名胜区的综合整治,使风景名胜资源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八)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市城建中专学校和局培训中心,要按照全市专项部署,抓好青少年学生和参训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学法律、知荣耻、明是非,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局要高度重视“法律八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这一活动。各县(市)要尽快制定本部门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实施方案(于2007年1月底前报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全面部署“法律八进”活动,并切实抓好落实。
      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作为建设系统“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市建设局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对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七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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